兩類考生可申請加分或優先錄取
2018年江蘇高考可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主要分為兩類。
(1)可申請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可申請享受優先錄取的考生有: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考生錄取時可享受的照顧項目和照顧政策,以《江蘇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公布的招生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