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不到換了4次地方”
坐在教室里的一個女孩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詢問后才知道她是趙老師的女兒。小女孩兒說,她只讀了一年級上冊就被接回來了,“爸爸說學校沒意思。”她說,“爸爸這里學得多一些,但同學不多,最開始有12個,現(xiàn)在只有5個,希望能和更多的同學一起玩。”一旁玩平板的男生王博文(化名)稱今年讀六年級,來這家私塾上學已經4年了,是目前待得最久的學生,“我是習慣了,也不知道好或不好。”
現(xiàn)在上五年級的趙子佑(化名)則在私塾讀了快兩年了。他的媽媽說,因為學校課業(yè)重,孩子厭學,家長壓力也大,所以通過朋友介紹來到這兒。她還介紹說,私塾不到兩年換了4次地方,從三圣鄉(xiāng)到都江堰文廟,再到龍泉驛桃花故里,再到現(xiàn)在的武侯區(qū)。最短的一次是在龍泉驛,“只上了20多天,教學點就被查了,所有的學生都被遣散。”
趙同學的媽媽認同這里的教育方式,但她認為,就長遠來看,類似的機構應有一個合法的身份,“能跟學校合作一起辦學也好啊……”
期待與正規(guī)學校的合作
“嚴格地講,這肯定不合規(guī),如果被查了就再換地方吧。”趙老師說。現(xiàn)在來的娃娃少,自己的經濟壓力也很大,房租每個月都要一萬多,也希望多一些娃娃,交流的圈子也大一點,私塾各方面的條件也能改善一些。“現(xiàn)在傳統(tǒng)國學已經越來越多地進入教學范圍,我們也在想辦法,尋找合作機會。”
記者在成都信用網上查詢發(fā)現(xiàn),趙老師今年5月還注冊了一家經營范圍包括“教育咨詢”的公司。武侯區(qū)教育局政策法規(guī)科工作人員昨日告訴記者,“教育咨詢”主要針對成人的出國留學、會計培訓、成人自考等,對學生進行培訓的機構,必須取得教育部門的相關辦學許可。因此,取得“教育咨詢”資質卻又開展幼兒培訓,就屬于超范圍經營,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此外,成都市教育局、民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今年發(fā)布的規(guī)范開展民辦文化教育類培訓活動的公告明確,培訓機構應在辦學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懸掛或擺放辦學許可證(法人資格證),未取得辦學資質的主體(含經營范圍“教育咨詢”的公司)不能開展文化教育培訓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