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艾倫所在的諾丁漢特倫特大學的規定,延期畢業可以有兩年的時間,原以為幾個月就能結案的艾倫,遠遠沒有想到官司會拖這么久。
“我去年11月收到勝訴判決書后,試著和學校解釋下我的情況,看有沒有回旋的余地。學校要求我拿出一份內政部出示的‘清白說明書’,我去咨詢了內政部,他們給出的回復是我在法庭上沒有提到這一點,所以現在不能再開具證明”,艾倫說到這里苦笑了一下,“也就是說,我這兩年欠債在這里打官司,就是想我媽來參加我的畢業典禮,然而,都是一場空。”
艾倫原本的簽證是2015年10月到期,如果一切都順利,此時他已經畢業一年了。然而,如今的他除了拿到一張臨時居留簽證,只能收拾行李兩手空空地回國。
“上訴機器”內政部
其實,艾倫這幾年消耗的青春、學業和金錢,只是當年被無辜驅逐的學生中的一例。去年3月,據《獨立報》報道,英國高等法院對于當年的“ETS欺詐案”做出裁定,認為內政部提供的證據“存在諸多瑕疵與疏漏”,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證據能夠證明這些考生在考試中舞弊。
英國學生聯合會(NUS)國際學生官Mostafa Rajaai曾表示:“逝去的時間不會再回來,這些學生將永遠不會拿回他們被浪費的時間、學業和金錢。內政部欠他們一個公平的答復。”
對此,內政部發言人卻回應稱,對于這一裁定結果他們表示失望,正在等待下一步動作,也許會進行新一輪上訴。
發言人表示:“教育機構和內政部必須加強合作,共同打擊濫用學生簽混入英國,影響英國世界一流教育水平聲譽的人。”
內政部的回應字字在理,但也字字不提受到牽連的蒙冤學生。去年的裁定結果曝出后,報道稱特雷莎·梅正在接受議會調查,所有4.8萬名“涉案”考生有望重返英國獲得賠償。然而,一年過去了,大家看到的是內政部一直在和單個學生的官司里不斷上訴。至于4.8萬學生的賠償,只能說就連贏了官司的艾倫也未得到半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