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可通過學習免罰或減罰。日前,廈門市消防救援支隊在全省率先推出消防領域“學法免罰減罰”新舉措,并發布消防領域“學法免罰減罰”事項清單。
據介紹,該舉措針對監督檢查中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社會單位或個人,且其行為符合“學法免罰減罰”事項清單。消防部門將引導其通過“閩政通”中的“智慧消防”專區完成指定消防知識學習,同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違法行為,從而依法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
消防領域“學法免罰減罰”事項清單中,明確規定了10項“輕微免罰”事項、12項“首違不罰”事項、2項“無主觀過錯不罰”事項以及“從輕處罰”事項,并將根據工作實際,實施動態調整。通過委托、賦權等形式實施消防行政處罰的鎮街、公安派出所等單位也將參照執行。
據介紹,該舉措將有助于推動消防執法從“事后懲戒”向“事前預防”轉變。通過該舉措,消防部門將積極引導社會企業及個人主動學法守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整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優化營商環境。
(廈門日報記者 羅子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