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因醉駕被警方查處。通訊員供圖
喝了酒后,將車移動2米,男子因涉嫌醉駕,而被警方依法刑拘,駕駛證還要被吊銷10年。6月9日凌晨,湖里交警中隊就查獲了這樣一起醉駕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表示,醉酒當事人只要在駕駛座上啟動車輛,無論駕駛距離多長都算醉駕。
6月9日凌晨2點32分許,湖里交警中隊接到市民報警稱一輛白色小車停在長岸路湖里街出口斑馬線處,車輛未熄火,報警人試圖喚醒駕駛座上的人員,但其一直沒有反應。民警趕到現場時,男子還坐在駕駛座上昏睡,車子仍處于未熄火狀態。經民警多次叫喚,男子才醒過來。
民警發現,該男子渾身酒味,懷疑其可能涉嫌酒后駕駛,但其一直辯稱未喝酒。民警遂將男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經檢驗,該男子的血液酒精濃度值達199.52 mg/100ml,涉嫌醉駕。
該男子為金某,經民警調取該路口的監控記錄,發現金某在當天凌晨1點43分許,駕駛車輛移動了2米左右的距離。
金某表示,6月8日晚9點多,他將車輛停放在長岸路湖里街出口斑馬線處,就去和朋友吃飯喝酒,其間喝了大概七八瓶啤酒。到了6月9日凌晨1點40分左右,已有醉意的金某步行至長岸路湖里街出口斑馬線處,坐在車輛駕駛座上,將車輛啟動并移動兩米左右后,就在車上睡著了,大約過了2個小時,被民警喚醒。
現場,金某一直反復強調其未想過駕車上道路,只是將車輛移動了2米,不知道短短的幾秒鐘已涉嫌醉酒駕駛。
目前,金某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刑事拘留,且因其駕駛的車輛為預約出租客運,屬于營運性質,其將面臨吊銷駕駛證10年的處罰。(海西晨報 記者陳小斌通訊員鄭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