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正式出臺。今年我省全面實施“異地高考”政策,允許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參加普通高考。為確保生源質量,今年按照本一批分數線招生的文史、理工類專業,原則上不執行降分錄取政策。
考生6月4日簽領準考證
實施細則規定,考生必須于6月4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照片且在照片上加蓋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不得委托他人代領;并于6月6日前熟悉考場、接受考前的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外語口試工作全省統一定于6月23日開始。
考生知分知線后填報志愿
今年我省高招文史、理工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
考生填報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績發布和各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布。
錄取時,省招委會根據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成績,分類確定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
本一批基本上不降分錄取
在文史、理工類招生錄取過程中,按照本一批分數線招生的文史、理工類專業,除了個別專業生源不足時,經批準后可最多降20分(含20分,下同)錄取,其他專業生源不足時不再降分錄取。本科二批的招生高校、高職(專科)批高校生源不足時可申請降分錄取。
省屬高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改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生源不足時不再降分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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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錄取照顧政策正式出臺
昨日,我省今年普通高招錄取照顧政策正式出臺。
在我省今年高招錄取政策中,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確有突出事跡者,由各設區市招委會鑒別、審核后,附詳細事跡材料于6月20日前上報省招委會研究確定是否給予照顧錄取。
平行志愿填報在閩高校農學、園藝、茶學、草業科學、林學、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農業資源與環境、蠶學、蜂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農村區域發展、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等本科專業,以及園藝、園藝技術、茶葉生產加工技術、林業技術、森林資源保護、動物防疫與檢疫、畜牧獸醫、獸醫、經濟動物養殖等專科專業的考生,在該校常規志愿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時,享有在文考總分上加10分的照顧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規定要求具有照顧資格的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5月30日之前),填寫《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符合異地借考考生應回戶籍所在地辦理相關手續)上交報名確認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逾期不受理。
考生名單及照顧項目必須由省教育考試院和考生報名所在地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中學負責向社會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將取消照顧資格。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照顧政策的,在錄取時,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