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張女士托朋友定了前往美娜多潛水考證團,結果在1月8日出發當天,突然得知此次行程沒有領隊跟隨。
張女士到達美娜多機場后,過了半小時左右才在機場“偶遇”導游。
圖為游客在美娜多進行潛水訓練。
春節黃金周快到了,你是否計劃著一次愜意的境外游?面對未知的異國旅途,您更應該多關注安全問題,選擇正規操作的正規產品。
長沙游客張女士(化名)就碰到了這樣一件糟心事兒。1月8日-12日,她與朋友參加了湖南環境國際旅行社長沙分公司(下簡稱“環境國旅”)組織的美娜多5天3晚潛水考證團。在遭遇了無領隊服務、地接導游“失蹤”等情況后,卻尷尬發現旅行社并未與自己簽訂旅游合同,維權遭遇取證難。
交接不善 旅行社操作太“隨意”
1月4日,張女士通過一楊姓導游在環境國旅訂購了2人美娜多5天3晚產品,并微信支付了團費。楊某在口頭交代注意事項后,便將客人托付給環境國旅工作人員鄧某。
本以為即將開始一段美好的旅程,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卻讓他們大失所望。8日晚,當張女士等人按照約定時間抵達黃花機場后,多方詢問才知道,自己跟的團只有2人,無領隊服務。“最離譜的是,旅行社工作人員全程沒露面,而是把我們的機票和行程單轉交給一位別的團隊游客帶來。當時我們就蒙了。”
“催促過后,我們才被短信告知地陪的聯系方式。”張女士說,抵達美娜多國際機場后,地接導游又遲遲聯系不上,“被晾”機場半個多小時,這讓身在異國他鄉的他們又急又慌。
事實上,在報名參團人數達不到規定標準時,為了節約費用,旅行社往往會選擇按時發團、不派領隊的做法,但一般都會提前跟客人說明。然而,像張女士這樣被“轉了手”的“落單”游客,卻因為旅行社工作人員工作交接不善,而造成了極大不便。
未簽合同 旅行社涉嫌違規
“我們不知道旅行要簽合同,旅行社也沒提起要簽。”事后據張女士回憶,直到行程結束,兩人從未與旅行社簽訂過合同,對方也沒有向兩人提起此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游活動,應當與旅游者訂立合同。
“當時不知道沒有簽。”今天下午,紅網記者輾轉聯系上負責接待張女士等人的環境國旅工作人員鄧某。她解釋,這不是自己的業務,自己只是幫楊某接待一下;張女士和楊某是朋友關系,因為“相互信任”,所以沒有簽訂旅游合同。
截至目前,就張女士投訴的問題,湖南環境國旅已與其重新取得聯系。
提醒
出游前,簽訂合同防糾紛
2017年12月,呼和浩特市民陳女士報名參加溫泉一日游旅行團,但返程后對這次旅行并不滿意,安排敷衍了事,吃住標準也沒有當時承諾的好,而旅行社方面認為是陳女士理解有誤。陳女士去消協投訴,可由于當時雙方沒有形成書面合同,維權失敗。2017年12月,張女士一家于在江山國旅訂購了巴厘島團體游,并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交付了1萬元定金,在申請退定金和更換目的地時卻遭旅行社一口回絕。
春節旅游旺季到來,如果你正在選擇旅游產品,必須要有簽訂合同的意識,在簽訂旅游合同時,務必詳細閱讀合同條款,要在合同中明確游覽線路、景點參觀時間、就餐標準、是否同意拼團轉團等細節,以便權益受到損害時維權有重要證據。同時還應掌握必要的消費知識,在發生損害時不采取極端手段人為擴大損失。旅游途中出現服務質量問題,請撥打12301旅游服務熱線咨詢投訴。(記者 何超 實習生 青曉彤 潘峰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