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進入倒計時,攜程、阿里、途牛等在線旅游網站紛紛加入搶客大戰,推出“3折游世界”等促銷活動,出國游甚至低于千元。如何避免在線旅游企業虛假宣傳、以次充好等弊病,挑選到實惠又稱心的產品?江南時報記者 徐昇
陷阱一 無資質攬客、不簽合同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一些APP上充斥著大量資質不明、真假難辨的低價攬客信息,對旅游者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造成嚴重隱患。更有甚者,“雙十一”期間收客劇增,旅行社通過“轉團”方式將客人賣給一些野雞社、黑導游,成為強制購物、隱性消費問題的重災區,讓游客防不勝防。
提醒:“雙十一”網購旅游產品要選擇正規、知名的旅游電商平臺和旅行社,訂立規范的旅游合同。對于在線旅游平臺上代理供應商的產品,要注意鑒別接待社資質,出境旅游要選擇具有出境旅游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
陷阱二
真促銷還是低價團“雙十一”期間很多店家都會推出“全年最低”、“搶購”等活動,看似給出了極大的優惠力度,但先提價再打折、以次充好、服務不兌現等問題也時有發生。
提醒:“雙十一”想要買到價廉物美的旅游產品,需要消費者選擇路線時在不同平臺、促銷產品和正價產品間多方比較,確定行程是否真優惠。
陷阱三
平臺供應商踢皮球
網購旅游出了問題消費者找誰?平臺應該承擔什么責任?目前法律對于平臺、供應商的責權歸屬問題也沒有清晰的界定。一旦出現問題或者客人投訴,平臺、供應商雙方容易踢皮球,導致客戶權益得不到保障。
提醒:一些在線旅游平臺,僅充當問題投訴的協調者,而非責任承擔者。如果網購時權益受到損害,無法與商家和平臺解決問題,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也可以向物價、工商、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等行政部門申訴。
陷阱四
凌晨搶購白忙一場“雙十一”動輒“99國內游”、“999出境游”,吸引消費者半夜“蹲點”。然而低價背后卻有不同模式:一是供應商讓利平臺補貼;二是先預售產品,電商用人頭數再去和供應商談折扣獲取低價。如果是第二種模式,那么該團就需要二次確認,有不成團風險。
提醒:有一些電商平臺在支付定金后需要補繳尾款,消費者一定要注意尾款支付的時限,超時支付很可能導致訂購失敗,且定金不退。此外,預訂時要仔細閱讀各家網站的“雙十一”優惠政策,避免白忙一場。
陷阱五
不可控因素未成行
如因出現不可控因素導致游客無法出行或目的地不適宜出行的情況,行程取消的損失究竟誰來承擔,也是消費者在網購前需要注意的。部分“雙十一”活動產品的出發日期可能延伸到2016年,變數較多。
提醒:網購在線旅游產品前,雙方把各自的責任和義務說清楚,在符合規定的范圍內對取消辦法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