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表現好不好,受不受患者歡迎,今后查一下他的積分就知道。這是記者從我市出臺的《石獅市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了解到的。
《石獅市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我市管轄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將實行記分管理工作。公立醫療單位從業人員的日常記分工作由所在單位負責,民營醫院、門診部從業人員的日常記分工作由醫政股牽頭負責,其他醫療機構(個體診所、醫務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所(室)、坐堂醫診所)從業人員日常記分工作由市衛生監督所牽頭負責,記分單位應及時將記分結果錄入信息軟件系統。
良好執業行為是指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執業行為是指醫務人員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范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和執業單位處理,以及發生醫療事故等。
記者了解到,一次記分的分值,按照違規行為的程度,分為12分、6分、3分、1分四種;在執業中,有17種不良執業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2分。而有良好執業行為的給予加分,但總分累計不超過10分。記分周期以每個自然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記分周期。(記者 許長財 通訊員 王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