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在石獅打工的吳某等四人來到石獅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綠色窗口”反映,他們的工資被“保安頭”劉某拿走,現無錢回家過年,希望法院幫忙解決。
接到吳某的訴求后,石獅法院訴調中心負責人謝法官立即就此事進行協調。原來,保安負責人劉某掛靠某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石獅某工地的物業管理,并請吳某等人在工地上當保安。劉某長期以“暫借”、結欠等形式拖欠工人工資,共欠吳某等四人工資18300元。
據了解,吳某等四人中,除王某58歲外,其余三人年齡都已過60歲,他們只身來我市務工,子女長期不在身邊。考慮到春節臨近及吳某等人的實際情況,謝法官立即拿起手機撥通了劉某的電話,說服他到訴調中心調解。
半個小時后,劉某依時來到訴調對接中心。他解釋稱,由于承包物業管理費價格低,工人工資又高,自己經營虧損,因一時經濟困難才欠了工人工資,但一定想辦法支付所欠工資。考慮到吳某等人的情況,謝法官還是耐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后雙方接受了其提出的“先支付部分工資,剩余工資分期支付”建議,并簽署了調解協議。吳某等人也領到了部分工資。(記者 鄭秋玉 通訊員 謝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