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認定不構成侵權
江蘇電視臺與珍愛網均不服二審判決,依法提起再審申請。與此同時,二審判決引來觀眾熱議,并紛紛為面臨更名的《非誠勿擾》獻策獻名。2016年1月15日,江蘇衛視發表聲明稱,維護法律權威、尊重法院判決,暫時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
2016年5月13日,廣東省高院經審查裁定提審本案。2016年11月15日,廣東省高院副院長徐春建擔任此案審判長,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法庭上,江蘇電視臺、珍愛網公司與金阿歡分別圍繞“江蘇電視臺對‘非誠勿擾’標識的使用是否屬于商標性使用”“江蘇電視臺是否侵害了金阿歡涉案注冊商標”“珍愛網是否與江蘇電視臺構成共同侵權”三大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
經審查,本案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本身并無多大異議,爭議主要集中在被訴“非誠勿擾”標識是否屬于商標性使用?江蘇電視臺在被訴節目上使用“非誠勿擾”是否侵害金阿歡注冊商標?珍愛網公司是否與江蘇電視臺構成共同侵權?
廣東省高院認為,江蘇電視臺對被訴“非誠勿擾”標識的使用,從客觀使用情況和主觀意圖來看,屬于商標性使用。被訴《非誠勿擾》節目作為一檔以相親、交友為題材的電視文娛節目,其服務目的在于向社會公眾提供旨在娛樂、消遣的文化娛樂節目;憑節目的收視率與關注度獲取廣告贊助等經濟收入;服務的內容和方式為通過電視廣播渠道提供和傳播節目;服務對象是不特定的廣大電視觀眾等。與滿足特定服務對象、以通過提供促成婚戀配對服務來獲取經濟收入的“交友服務、婚姻介紹”,在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和對象上均區別明顯。以相關公眾的一般認知,能夠清晰區分電視文娛節目的內容與現實中的婚介服務活動,兩者不構成類似服務。
廣東省高院同時指出,即使認定其為類似服務,也必須緊扣商標法宗旨,考慮涉案注冊商標的顯著性與知名度,在確定其保護范圍與保護強度的基礎上考慮相關公眾混淆、誤認的可能性,從而判斷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由于金阿歡注冊商標本身顯著性較低,本案對該注冊商標的保護范圍和保護強度,應與金阿歡對該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所作出的貢獻相符。因被訴節目標識作為娛樂、消遣的綜藝性文娛電視節目為公眾所熟知,相關公眾能夠對該服務來源作出清晰區分,不會產生兩者誤認和混淆,被訴行為并未損害涉案注冊商標的識別和區分功能,不構成商標侵權。
據此,廣東省高院作出判決:江蘇電視臺與珍愛網公司被訴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判決撤銷二審、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