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14日訊 環保、公安部門聯合突查小電鍍作坊,老板居然故意撞倒水桶,企圖通過此舉稀釋污染物,影響調查(詳見本報10月10日A7版報道)。昨日,海都記者從泉州臺商投資區洛陽邊防所獲悉,該案目前已初步偵查清楚,電鍍作坊的負責人劉某,因涉嫌犯污染環境罪,被依法刑拘。
據洛陽邊防所辦案民警介紹,當日部門聯合突襲后,在鎖定人證、物證等情況下,行動部門立即對黑電鍍作坊進行斷電查封,并由派出所把劉某傳喚至所里調查。當被問及是否知道非法電鍍會產生嚴重污染時,劉某竟回答說,“用大量清水沖洗后,不會產生污染,所以根本不需要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
據了解,該黑電鍍作坊在沒有任何污水處理設施的前提下,將含有重金屬和酸性物質的廢水隨意排放,將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按照新修訂的環保法,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以上的,將要承擔刑事責任。(海都記者 陳邵珣 通訊員 莊偉穎 莊煜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