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6年內免檢范圍
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
四種情況下不享受免檢政策:
一、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在免檢范圍。
二、6年內新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檢政策。
三、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不享受免檢政策。
四、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執行特殊任務的車輛以及營運轉非營運、出租車轉非出租車車輛,不享受免檢政策。
其中,面包車是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單層地板,發動機中置(指發動機缸體整體位于汽車前后軸之間的布置形式),寬高比(指整車車寬與車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數小于等于9人,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
小型載客車是車長小于6000毫米且乘坐人數小于等于9人的載客汽車,但不包括微型載客車;微型載客車指的是車長小于等于3500毫米且發動機氣缸總排量小于等于1000毫升的載客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