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仁在講述救人時的情形
閩南網9月14日訊 11日晚,稱自己“生意失敗、得艾滋病”的德化人曾某,站到泉州市區兒童醫院外天橋上欲跳橋,被一位阿伯抱住,隨后被警民合力救下。而在10多天前,曾某因同樣理由,在坪山路天橋上試圖跳橋(詳見本報昨日N8版報道)。警方表示,若曾某再有第三次類似行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懲不貸。
此外,昨日,記者找到了救人的阿伯,令人意外的是,這名阿伯,竟就是兩年前,感動泉州的“托舉哥”陳其仁。當時,在市區龍宮一帶,他曾徒手爬上窗臺,托起懸在護欄的男童,最終男童轉危為安。
又見英雄陳其仁
為救人右腿負傷
“我認識那個救人的阿伯,他是我鄰居”。昨日早上,王小姐給本報打來電話,說東湖派出所民警提到的那個阿伯,就是幾年前在市區龍宮一帶,攀爬至墻上,救下懸在陽臺護欄男童的陳其仁。
王小姐說,周三晚上,陳其仁回家后,找她討要過膏藥貼,說要貼膝蓋,當時她問怎么了,陳其仁告訴她在天橋上救了個人,她還以為他在開玩笑,直到昨天看到報紙,才確定有這件事。
陳其仁對記者說,當時,他騎電動車經過事發地時,已經有很多人在圍觀,派出所民警及消防官兵都到了,陳其仁說,當時小伙子的身邊,已有好幾個警察,他假裝要過路,走上天橋,剛剛走到男子的身后,一民警拿著錢要給小伙子,小伙子的注意力因此被轉移,他迅速張開雙手,將小伙子抱住,并往后一拉,拉至護欄內,隨后警察一擁而上,將小伙子控制住。“那是絕佳的時機,錯過了可能就不再有。”
救完人,陳其仁也沒感覺到痛,等到回家后,才感覺走路腿腳有些不太靈便,撩起褲子,看到右腿膝蓋已經腫了。原來,在救人時,陳其仁用力太猛,身子往后傾倒,摔在地上,又被對方壓住了腿部。
警方稱
若再發生將嚴懲
此前,東湖派出所民警已表態,曾某如再反復上演“跳橋秀”,他們將視情節對曾某進行處理。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豐澤公安分局了解到,以往遇到的輕生事件中,輕生者都有這樣那樣的訴求,警方接警后,首先是保證人員的安全,將人救下后,也是以勸導為主,極少有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的案例。
不過,分局法制大隊曾副大隊長獲悉此事后稱,無論曾某的出發點是什么,但他屢次輕生的做法,確實已經牽扯太多警力,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可依法進行懲處,“出現兩次了,要是再有下一次,肯定要處罰他”。(本網記者 陳邵珣 陳曉婷 謝明飛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