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黑組織昨受審 被控6宗罪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9月7日 鯉城法院
“要聽話,有事要請示,不能吸毒,否則整個人都會廢掉,要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兄弟間要團結,講義氣。”這就是涉黑組織頭目廖某俊經常教育團伙組織成員的話。這個十幾人的涉黑團伙,他們開設賭場,放高利貸,打架斗毆,非法經營,私闖民宅滋事。
昨日,這個以廖某俊為首的涉黑團伙,在鯉城法院受審。16名嫌犯中,有12人涉黑。目前,檢方指控,廖某俊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傷害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共6宗罪。由于涉案人員過多,法院預計此次庭審至少要持續3天。
12人組成的黑社會組織成型
涉黑組織的頭目是廖某俊,33歲,鯉城區人。檢方偵查發現,廖某俊曾因犯故意傷害罪入獄,2009年2月刑滿釋放。出獄后,他便開始網羅人員,以廖某俊為組織、領導者,以吳某濱、吳某芳為積極參與者,以李某山、林某等9人為一般參加者的較為嚴密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就在鯉城等區域內形成。
據不少組織成員交代,廖某俊常開會教他們,“要聽話,有事要請示,不能吸毒,否則整個人都會廢掉,要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兄弟間要團結,講義氣”。
檢方偵查發現,2009年下半年,廖某俊、李某山和鄭某南這3人合伙,在泉州市區福新花園城一民房內開設賭場,并糾集賭徒黃某婷、李某勝等人,進行“十三水”等方式的賭博活動。這3人每局抽成人民幣400元至2000元。截至2009年底,廖某俊等人非法牟利人民幣228萬余元。
去年3月左右,廖某俊、李某山、“志勇”和“偉金”等6人(“志勇”和“偉金”目前在逃)在鯉城區江南街道一民宅內代理皇冠足球賭博網站,組織賭徒賭博。截至案發,6人非法牟利人民幣共15萬余元。當年10月,廖某俊等人還在晉江市溜石村等地開設的賭場內發放高利貸,截至今年1月底,非法牟利人民幣共20萬余元。
廖某俊等人還組織該團伙成員進行非法經營。檢方查明,今年1月,廖某俊、李某山、吳某升3人合伙在鯉城區浮橋街道吳某升的家中非法經營外圍體育彩票。至今年1月31日,他們共非法經營21期,涉案金額達人民幣105000元。
非法持槍;不買單還傷人
2005年8月的一天晚上,廖某俊和鄭某南等人到泉州酒店娛樂城五樓KTV一間包廂消費。廖某俊因瑣事與來消費的李某發發生糾紛。廖某俊便將鄭某南攜帶的一把仿沃爾特PPK型手槍拔出來,還用槍口頂著李某發的頭部,威脅說,“不服,就斃了你”。隨后,這場糾紛在旁人的勸導下化解。經泉州市公安局槍彈痕跡檢驗鑒定,該把仿沃爾特PPK型手槍是以火藥燃燒為動力,具有致傷力。
去年9月4日,廖某俊和吳某濱、吳某芳等人在泉州市區花園酒店,喝酒玩樂至凌晨3時許仍未散場。因酒店要打烊,經理催促他們買單離開,雙方隨即發生沖突。在酒店保安部林某鈴等人的協調下,廖某俊等人又繼續到酒店一樓花都會演藝吧喝酒。沒喝多久,廖某俊等人沒有買單,便要離開。酒店人員在酒店停車場攔住廖某俊等人,要求買單,雙方再次發生沖突。廖某俊等人持砍刀等工具,毆打酒店人員,致酒店人員王某洋右大腿中段橫行長16厘米裂創。經法醫鑒定,王某洋的損傷程度屬于輕傷。
此外,南安霞美鎮的張某雄愛賭,向廖某俊朋友的舅舅吳某榮(在逃)借了450萬港幣,始終沒還。今年2月,廖某俊等人多次闖入張某雄家中逼債,但始終沒見張某雄本人。其間,受廖某俊指使的吳某濱、吳某芳等人還去張某雄家,擾亂張家的生活秩序。(本網記者 韓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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