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2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王惠敏)藍某,腳有點瘸。泉州一家海鮮店老板同情他,給了他一份工作,還給包吃包住。然而,藍某竟忘恩負義,趁老板不在家時,將老板家偷光光,甚至連老板女朋友的衣服也偷走。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6月4日,有市民向豐澤公安分局東海派出所報警稱,放在豐澤云谷小區的一輛電動車被盜。兩日后,該派出所查獲偷車賊藍某。
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iosapp77.com)記者獲悉,藍某是廣東人,今年36歲,已婚,有孩子。經審訊,他不僅偷盜電動車,還偷了雇主海鮮店老板林某的財物。行竊后,已離開豐澤區。
民警介紹,藍某今年才到海鮮店工作。老板林某看他可憐,讓他在店里上班,還包吃住,與自己同住在云谷小區一套租房內。藍某行竊時,林某剛好回南平老家。6日,林某回到泉州,發現自己儲蓄罐里的錢少了,行李箱中的金戒指沒了,只留下一個殼子。剛開始,他不知道是藍某所盜,給藍某打過電話,但藍某說話支支吾吾。
林某稱,儲錢罐里有現金七八百元,多是五角、一元的,還有一毛的硬幣。藍某偷的時候,專挑五角、一元的,留下一毛的。他女朋友的2套衣服也被偷了。對于藍某的偷竊行為,林某生氣不已。因為他對藍某非常好,沒想到,他竟然忘恩負義,偷了自己的東西。
據民警介紹,藍某有前科,曾偷竊,還冒充警察查車,招搖撞騙,曾被判刑過兩次。
目前,藍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豐澤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