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青年們,注意啦!為鼓勵扶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今年福建省將遴選資助一批大中專畢業生創業項目并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最高將資助10萬元!
2018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14日起開始申報了。網上申報時間截止4月20日,只要符合三個條件你就可以報名。
申報資格
01、申報人須是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畢業五年內在閩創業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02、申報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并擔任該企業或創業實體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03、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
項目申報人須同時符合上述3個條件,已獲得福建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或其他省級創業資助項目的不再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和資助資格。
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人須通過網上申報,同時上傳以下資料電子版:
01、申報人身份證(港澳高校畢業生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高校畢業生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02、畢業證(在校生提供學生證或學校證明)。
0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注冊下載,在校生無需提供);港澳臺和留學回國高校畢業生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結果查詢系統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請認證)。
04、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05、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
06、《創業項目計劃書》(電子商務創業項目須在計劃書中提供真實的支付寶鏈接或網店鏈接)。
07、企業經營業務涉及國家限制行業和領域的,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曾獲得各類創業競賽獎項的,可提供相關獲獎證明材料。
申報人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
工作流程
01、網上申報(3月12日-4月20日)
項目申報人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www.fjbys.gov.cn/zxzx/,以下簡稱申報平臺),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注冊”,進入“創業項目申報”。
02、資格審核(5月7日前)
資格審核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環節,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項目申報人可進行申訴。
1.資格初審。4月27日前,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完成對轄區內工商注冊創業申報項目的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5月7日前,各設區市人社部門完成對轄區內工商注冊創業申報項目的資格復審。
03、項目評審(7月31日前)
對資格審核通過的創業項目進行分級評審,包括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和現場答辯三個環節。
1.書面評審。書面評審由各設區市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地要在5月底前,組織對轄區內工商注冊的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申報項目進行集中書面評審,并依據項目得分情況和年度指標數量(各地指標按其申報數量占全省總數的比例下達)確定擬推薦上報項目。
2.實地考察。實地考察由各設區市人社部門負責開展。對經書面評審確定的擬推薦上報項目,各地要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員對其辦公(經營)場所、經營資質和營業狀況等進行現場查核并填寫實地考察情況表(可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被考察對象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如下圖),待考察時交付工作人員。考察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同時進行相應項目遞補。實地考察應在6月22日前完成,各項目實地考察情況表和紙質材料須于6月30日前寄送至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3.現場答辯。現場答辯由省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各地經書面評審、實地考察后推薦上報的項目,將于7月在福州集中進行現場答辯,評審確定年度省級資助項目。各項目答辯人須提前準備好現場答辯PPT電子文檔并發送至指定郵箱,相關事項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04、結果公布和資金撥付(8月30日前)
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公示和公布評審結果,并按照各項目資助等級撥付資金。
聯系咨詢方式
有申報項目意向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包括在校生和畢業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系:
聯系地址:豐澤區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聯 系 人:小張
聯系電話:0595-22586440
0591-87540939(省級平臺技術支持)
經評審,產生出的優秀大中專畢業生創業項目,每個項目最高將給予10萬元的資助資金。(豐澤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