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筆者從縣委組織部獲悉,仙游縣開始啟動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工作。此次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分為杰出人才(A類)、創業創新領軍人才(B類)、急需緊缺創業創新人才(C類)三類。對確認為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A類、B類、C類)的,可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25-200萬元安家補助,并相應納入我縣引進高層次人才計劃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由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印發實施。此評價認定辦法以用人主體認可、業內認同和業績薪酬為導向,明確了引進高層次人才的4種方式,優化了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程序,實行按資格條件直接確認的機制,并對不同引進方式、不同類別的引進人才設定了相應的資格條件。
據悉,此次申報的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主要指通過受聘、合作、創辦企業、受派的方式從福建省外引進的杰出人才、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急需緊缺創業創新人才,不含正式調入福建省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及以引進生方式選拔引進的優秀畢業生。
境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A、B、C三類),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分別按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給予安家補助;國內引進的,分別按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給予安家補助。屬受派方式引進的,按照上述標準,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同一企業(機構、項目)補貼不超過10人。安家補助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對之后入選福建省引才“百人計劃”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相應抵扣省級安家補助經費。
值得一提的是,以受聘方式引進的核心科技研發人員,用人單位支付年薪高于所在引進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才可申報。其中,重點企業達4倍(年薪20萬元以上),其他企業6倍,事業單位4倍。同時,通過受聘方式從省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需符合2014年6月26日之后正式簽訂聘任合同或發放首期薪酬才可申報。
我縣有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從福建省高層次人才網或福建省引進人才網下載“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申報表”,直接向縣委組織部人才辦申報辦理。(詹興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