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產經新聞》6月19日報道,日本警視廳生活經濟科以涉嫌違反《商標法》罪名,近日逮捕了日本愛知縣愛西市的原龍也。這是日本首次以涉嫌私自使用東京2020奧運會商標的罪名來逮捕犯罪嫌疑人。
2016年8月至10月,嫌疑人同在名古屋市的主婦等3人,通過網絡拍賣網站,販賣印有東京奧運的文字商標的6個徽章。涉案金額達到5.41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408元)。
日本警視廳指出,如果想要使用東京奧運的文字商標,就必須要得到大會組委會的許可。不過,犯罪嫌疑人表示“當初并沒有覺得那個屬于商標”。
日本于2013年11月決定在網上銷售與東京奧運會相關的產品。2015年10月-2016年10月這一年間,約有50人通過販賣110個商品,獲得高達約65萬日元的銷售額。大會組委會因不滿其他網站同時販賣奧運產品,于2016年7月要求其他網站停止售賣相關產品。調查顯示,很多徽章是從西班牙進口的。
此外,警方還在嫌疑犯家中找到除文字商標外,帶有跟東京奧運標志相關的徽章約1400個,并處以全部沒收。(實習編譯:董書博 審稿:王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