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在陜西榆林市星元醫院西巷口,商販老馬占道賣水果,攤販老馬一家幾口人拒不服從管理,辱罵撕扯執法人員。執法人員對屢勸不改、占道經營的馬某執法時,當事人老馬再次上演了脫褲子“戲法”,讓執法人員無可奈何。(3月22日《陽光報》)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城管與小販腦力與體力的博弈,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人們習慣于聽到這里的城管又飛揚跋扈了,那里的城管又無視法紀了……誠然,無數次的城管暴力,讓人們習慣性地將城管與豺狼虎豹聯系起來。07年,江蘇城管野蠻執法,一老太太被踢以至下身失禁;海南城管20次沒收商販家當不開罰單,以至店家當街自毀家當;08年,江蘇城管騎在女子身上暴打;湖北男子因拍攝城管打人遭群毆致死;09年,江蘇城管吃燒烤拒絕買單并將店主打成腦震蕩……
這一次次冤仇不解、水火不容的暴力沖突都讓人們在提到城管時,不禁嗤之以鼻,帶著莫名的恨意。當同行的暴力事件被媒體無數次曝光放大之后,城管在執法時產生如履薄冰之心、瓜田李下之感在所難免。在面對商販拒絕合作時反而添了幾許慌張無措、無可奈何。
而城管為了改善自身形象也做了很多的改變。09年,重慶的城管為了改善自身形象,免費幫助商販干活;廣州市也曾提出要城管執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工作理念。但工作形式和態度上的改變,只是換湯不換藥,驅趕商販的實質并沒有得到改變。城管與商販之間的根本矛盾還是沒有得以解決,相互之間的打斗事件仍舊層出不窮。
商販和城管的矛盾根源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管理規范的“法”與人類生存本能的“情”之間的矛盾。法與情在很多時候都處于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法雖不容情,但法外還有情。城管也是人,也懂得生存的艱辛與不易。但現實生活中,城管的職責之一是對占道經營的小販進行驅趕。當城管的人性與職責之間產生矛盾時,適合用簡單的是非來評判他們行為的對錯嗎?一個好的城管首先應該是一個好的人。如果做一個好人和做一個好城管,成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選擇題,我們是不是該反思城管的職責是否得當?
反觀此次商販馬某當街脫褲子事件,若讓馬某繼續上演為求生存不顧尊嚴的悲哀,輿論或許會指責城管,對如此傷風敗俗之事不管不顧;若讓城管強行執法,輿論或許又會說城管是惡勢力,暴力執法,不體民情。在管理城市,維護市容的道路上,不能讓城管成為“豬八戒”,照了鏡子,發現里外不是人。(張玲)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首個太空計算衛星星座成功入軌 中國星座點2025-05-1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