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臺《泉州市2012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填報志愿、普通高中錄取等作出具體規定。
需要強調的變化是,今年,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將取消加分;無泉州就讀學校學籍的初三應屆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
根據安排,今年泉州中考繼續實行“兩考合一”,即初中畢業與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文化課考試合為一次進行,報名時間統一定于4月23日~25日,考生將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中考時間為6月21日~6月23日舉行。
【加分】5類考生可享受3~20分中考加分
按照規定,今年參加報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有5類考生可享受3~20分的中考加分。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可照顧20分;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作戰部隊和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以及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可照顧5分;獲得省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顧10分,獲設區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顧5分。
少數民族學生,可照顧加分。對散雜居住在泉州市區(鯉城、豐澤、洛江)的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可照顧3分;對縣城及縣以下地區的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可照顧5分。
屬農村獨生女和二女結扎戶,可照顧5分。
“三僑子女”、臺籍學生,可照顧3分。
在初中階段,獲得由教育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和省科協共同主辦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由教育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美術、音樂現場比賽(不含作品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由教育局組織選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性體育競賽獲得省級單項前六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均可享受加3分的照顧。
今年,取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的學生,取消加分照顧。
【報考】無學籍應屆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
按照規定,沒有取得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的正式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在泉州市就讀具有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籍的非泉州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則允許在就讀學校報名參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高招生錄取時與泉州戶籍的考生一視同仁。
有正式學籍的泉州戶籍學生,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統一到戶口所在行政區招生辦報名,報名時應提供:戶口簿原件;經就讀學校教育部門確認的在校學生學習年限、學籍證明;原學籍學校所在地招生辦出具的2011年初二生物、地理學業考試的成績證明。
【招生】擇校生招生比例降至20%
今年,泉州一中、培元中學、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東中學五所一級達標校高中招生計劃中,仍然劃出50%的統招名額直接分配到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臺商投資區的各個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及民辦初中校)。各縣(市、區)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現在已經高于30%的要鞏固并逐步擴大分配比例。
在招收“擇校生”方面,泉州市教育局強調,將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進一步降低,最高招收比例由去年的30%調整為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嚴禁公辦高中招收“借讀生”、“寄讀生”、“旁聽生”、“走讀生”等;嚴禁把捐資助學與招生掛鉤。
記者從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泉州市高中階段共計劃招生6.3萬人,其中普通高中計劃招生3.8萬人,全市中職學校計劃招生2.5萬人,普職比達到5.5∶4.5。各縣(市、區)教育局將根據5.5∶4.5的普職比例,確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最低錄取線。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錄取線下的學生。
【考試】往屆生報考扣20分后再投檔
今年泉州中考,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6個學科的考生成績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級;語文、數學、英語、體育等4個學科考生成績公布原始分和等級。其中,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達不到C級的考生不再進行重考。
一級達標中學招生錄取時,往屆生將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總分中扣除20分后,再參加投檔和錄取。因留級等原因,初中學歷超過3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成績總分中扣除10分后,再參加投檔和錄取。(本網記者 黃曉燕 李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