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3日訊 一次騎超標電動車出門被查的經歷,讓晉江市民小周C1駕照(小車駕照)12分被扣光。
在小周看來,這應該算無證駕駛,罰款就行,怎么會牽連到小汽車駕照?
對此,晉江交管部門表示,超標電動車屬于機動車,有小車駕駛證沒摩托車駕駛證,屬準駕不符,本月晉江市區已處罰10多例。
市區某車行內,在售超標電動車(資料圖)
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在泉州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超標電動車的身影。一個矛盾是,它被當作是機動車,但它走上機動車道,就會被查。
省交警總隊的最新消息是,目前,省政府正在著手制定和完善電動車管理的行政規范文件,近期或可出臺。
市民
騎超標電動車 C1駕照被扣12分?
4月8日下午3點多,市民小周載著同事,騎著超標電動車在和平路路段,因為沒戴安全帽,被民警攔了下來。一查,小周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因此民警開出罰單,罰款300元,并參加學習。
第二天,小周去晉江交管三中隊參加完學習,考試合格。隨后,他去違章處理大廳處理違章,工作人員一查,說他有小車駕駛證,因此要被扣12分。“罰了款,還要被扣掉12分,無證駕駛都只要罰點款就行了,有證的反而比無證的處罰更嚴重?太不公平了。”小周非常不解。
無獨有偶,前天下午3點多,池店泉安路路口,市民王先生也有同樣的遭遇。“碰上警察臨檢時,我是戴了安全帽的,電動車也有合格證,一開始不怕。后來說要查駕駛證,我都懵了,也沒聽說過騎電動車需要駕駛證啊。”王先生說,昨日上午,他去交管部門處理違章,才突然聽說要被扣12分。“摩托車大家都知道不能無證駕駛,但是沒聽說過電動車也這樣啊,不然肯定就不騎了。”
交管部門
屬準駕不符本月晉江市區已處罰10多例
對此,晉江交管三中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超標電動車屬于機動車范疇,上路行駛需攜帶摩托車駕駛證,摩托車駕駛證和小車駕駛證不能混用,市民騎超標電動車上路,導致小車駕駛證被扣12分屬于‘準駕不符’的處罰結果,合乎相關規定。”
這位負責人表示,按照相關交通法規,無證駕駛摩托車或超標電動車,處300元罰款,并且,視情節輕重可處以行政拘留;駕駛證只準駕C1的,如果駕駛摩托車或超標電動車,屬準駕不符,處罰款300元并扣小車駕照12分;持摩托車駕駛證駕駛小車的,也是準駕不符,處罰款1500元,并扣12分。并不存在“無證駕駛處罰更輕”的情況。
記者了解到,4月1日起,晉江全市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重點對駕駛、乘坐摩托車(包括二輪、三輪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助力車不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機動車輛上路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本月以來,僅晉江市區已處罰了10多例準駕不符的案例。
律師
有處罰依據
建議配套制度健全后再罰
福建尚民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家洪認為,按照相關交通法律法規,交管部門確實有處罰依據。他說,按以前的相關法律,電動車是不要求要有駕駛證的。現在,電動車雖然有了國家標準,可是,相應的行政部門的規章制度卻還沒有健全,有些法律法規制度還沒統一。“現在電動車處在一個比較尷尬的地位。超標電動車在處罰時按機動車看待,但是,在泉州市區,電動車走上機動車道,卻會被罰款。現在電動車也還不能上牌。相關配套法規和制度應該跟上,應該把超標電動車全部納入機動車管理,上機動車牌,考駕照專門有針對電動車車型的。”
為此,吳家洪建議,應該在配套法律法規和制度健全后,再將超標電動車納入機動車處罰范圍,否則會讓市民無所適從。
進展
電動車管理相關規范近期或可出臺
昨日,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處獲悉,關于電動車管理的相關規范,省政府已經醞釀一年多了。目前,省政府正在著手制定和完善相關的行政規范文件,近期或可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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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貼士】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對超標電動車、燃油助力車的相關規定標準如下:
一、超標電動車:1.最高設計時速超過20公里。2.整車重量大于40公斤。
二、助力車:1.氣缸容量32~50CC的燃油助力車屬于輕便摩托車;2.最高設計時速大于50公里,排氣量大于50毫升的燃油助力車屬摩托車。
以上兩種類型車輛均屬機動車,上路行駛需攜帶對應駕照,并佩戴安全頭盔。(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 謝向明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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