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2日訊 號稱“天子幫”,下設襲風堂、雪雨堂和閃電堂3個堂口,每個堂設堂主、副堂主,招募數十名少年入幫——這個幫派并非來自武俠小說。
今年2月,20歲的貴州人周某突發奇想,在晉江金井、深滬一帶建立了這個團伙,主要成員為附近中小學的學生和剛輟學的少年。周某給手下的“任務”,就是向在校學生收保護費,或者盜竊摩托車。到案發前,他們已收到了280元保護費。
昨日,晉江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周某因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同時,法院還責令周某退賠幾名被害人相應的經濟損失。
據法官介紹,此案為晉江首例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案件。
幫派設3“堂口”招收學生入幫
“幫規”規定:成員不能臨陣脫逃;不能將收到的錢私吞……如果違反,就要受50至100棍的處罰。
周某此前一直沒有固定職業。今年2月,他在與同伙王某(在逃)閑聊時,王某出主意說,“反正你也是沒事,要不然成立一個幫派怎樣?”周某一聽,覺得好玩,馬上便同意了。
于是,周某自立為幫主并制定幫規,成立“天子幫”。他感覺若招學生加入的話,“天子幫”馬上就能壯大起來。于是,他找到金井和深滬附近幾個中學的學生,拉他們入幫,并設立了“襲風堂”、“雪雨堂”和“閃電堂”3個堂口,每個堂設堂主、副堂主,負責在自己的學校和附近中小學招收學生入幫。
不少學生擔心被人欺負,都入了幫。很快,“天子幫”便有了30多名成員,大部分是在校生,還有一些是剛輟學的少年。幫眾多了之后,周某召集過全體成員兩次,都在金井鎮某溜冰場集會。第一次是正式宣布成立“天子幫”,第二次是宣讀“幫規”。“幫規”規定:成員不能臨陣脫逃;不能散布謠言,傳遞假消息;不能將收到的錢私吞;不能出賣兄弟。如果違反幫規,成員就要受50至100棍的處罰。
此外,周某還建立了一個“天子幫”QQ群,有什么事就在群上發布。除了集會和QQ群,周某還通過電話聯系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