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超標電動車隨處可見
重點展示合格電動車,商家應對新國標
閩南網9月4日訊 9月1日起,《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泉州市交巡警支隊昨日表示,泉州目前暫無新國標規定的輕便摩托車掛牌,市面上生產和銷售的超標電動車,并不在輕便摩托車范圍,按照新國標,可視為不合標的機動車。因此,即日起,泉州交通管理部門將加大對超標電動車的管理,無牌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車,可按照無證駕駛機動車處行政拘留。
而從明年1月1日起,泉州將劃定固定禁行區域,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并對合格電動自行車予以報牌,同時將從源頭上控制超標電動車的生產和銷售,工商管理部門將介入,對部分商家進行嚴查嚴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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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超標電動車機動車標準處罰
新國標中,輕便摩托車的定義為:無論采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大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車;且如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電驅動,其電動機最大輸出功率總和不大于4kW。
一直以來,泉州交通管理部門把超標電動車列入非機動車標準管理范疇。對于電動車闖紅燈、闖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時只處20元罰款,或者予以口頭警告。處罰的力度不大,起不到震懾作用。
泉州市交巡警支隊有關人士介紹,新國標出臺后,一旦電動車超出相關標準,就會被納入機動車管理,這就意味著市民駕駛超標電動車,必須要辦理考駕照、買保險等一系列手續。
而實際情況是,市面上出售的超標電動車,既不是新國標的輕便摩托車,更不是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因此無法報牌上路。這些超標電動車,將被視為不合標的機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作為機動車,闖紅燈要處150元罰款,扣3分。而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車,則要按照無證駕駛機動車處罰,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
超標電動車禁行合格電動車報牌
泉州市交巡警支隊有關人士介紹,對于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即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技術要求,最高車速不大于20km/h,整車質量不大于40kg,具有腳踏騎行功能,30分鐘的腳踏行駛距離不小于7km。對于這類合格的電動自行車,泉州市交巡警支隊將考慮予以登記報牌。
記者獲悉,在新國標實施前,泉州有關部門已經召開會議,將于2013年1月1日起,對超標電動車實行固定區域范圍內的禁行措施,且對合格電動自行車予以報牌。
目前,具體的禁行區域正在醞釀中。
從源頭上控制超標電動車產銷
據了解,去年,由公安部、工信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出臺《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各地質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生產活動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生產,不得生產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要對本地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生產活動加大集中檢查和執法力度,發現存在企業資質不符合要求,違反規定生產電動車等問題的,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生產許可資格。
此外,工商部門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銷售企業建立并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強化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等規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的,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停止銷售,并處以罰款或者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調查】————
警方:市區電動車15萬輛超標電動車易發事故
據泉州警方透露,目前泉州市區路面上行駛的電動車,保守估計有15萬輛。記者從泉州市交巡警支隊了解到,據統計,2009年至2011年,3年來,全市由超標電動車和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6381起,其中死亡1091人,受傷8356人,直接經濟損失13190850元。
今年1月至8月,全市共發生由超標電動車和摩托車引發的交通事故753起,死亡144人,受傷999人,直接經濟損失2277804元。
對于超標電動車的危害,泉州市交巡警支隊有關人士介紹,電動車行駛時悄無聲息,車輛的剎車性能不好。此外,目前中心市區電動車的數量很龐大,電動車闖機動車道、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很常見,往往為事故埋下隱患。
商家:反應不一有的已做好應對
昨日下午,記者走訪了中山路多家電動車專賣店,發現一些電動車儀表盤的時速刻度高達50~60公里,超過了新國標不大于50km/h的標準。
某電動車的老板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并沒聽說過新國標,也不知道泉州要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他說,目前泉州市面上大多是超標電動車,自己的電動車很多是批發到外縣(市、區)去。
李老板的店里有許多款式的電動車,也有帶腳踏功能的電動車,但他指著一款小巧帶有腳踏功能的電動車說,“這款電動車沒什么銷路,在泉州,大多數市民喜歡大功率的”。李老板介紹,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基本沒有,要不就是時速過大,要不就是質量太重,看上去小巧的電動車,質量也會達到50kg,時速至少也有30km。
而另一家電動車的老板鄭先生說,他聽說新國標出來了,泉州也準備禁超標電動車,但是他似乎不是很擔心。他說自己店里就有這種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23kg,最高車速20km/h,還具有腳踏功能。價格是貴了點,要2000多元,但肯定是符合報牌的條件。鄭先生覺得,如果是在市區跑的話,這種電動自行車就足夠了,例如載小孩上下學,這種電動自行車就很方便。
市民:支持“限超”政策考慮購買合標車
對于新規,市民反應如何?泉州林先生說,泉州要禁止超標電動車,首先要從源頭上禁止超標電動車的生產和銷售,只有禁止生產和銷售,老百姓在購買時才不會買到超標的電動車。此外,泉州的公共交通要發達,要增加線路和班次,不然平時堵車嚴重,打的的成本又太高,對于本來騎電動車出行的人群來說,還是比較吃不消的。
林先生說,自己上下班也騎電動車,雖然知道電動車的安全系數不高,容易發生事故,但方便。如果泉州嚴格限制超標電動車的話,生活上有需要,也會去買合格的電動自行車。
市民陳先生說,如果是禁超標電動車,中心市區可以禁行,但像少林路、江濱北路這些路段如果禁就不太合理了。陳先生認為,電動車引起的交通事故不是因為超標,是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尤燕姿 謝向明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