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紀委監察廳11日下午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三明市梅列區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因接受一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及娛樂消費,受黨內警告處分。具體如下:
1、福州市臺江區瀛洲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林學輝,臺江公安分局瀛洲派出所濱江社區段民警林信輝,臺江區瀛洲街道濱江社區黨支部書記方青、居委會主任陳兢等4人,于2014年春節期間,分別收受轄區內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面值500元購物卡各1張。林學輝、林信輝、方青、陳兢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4人違規收受的2000元被收繳。
2、三明市梅列區交通運輸管理所所長林立,于2015年3月25日,接受一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及娛樂消費,共計1700多元。林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承擔宴請和娛樂消費所產生的費用。
3、石獅市供銷聯合社主任林銀元,于2014年10月至11月間,多次私自駕駛公車辦私事。林銀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退繳使用公車的費用1200元。(劉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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