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三明市委批準,中共三明市紀委對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調研員劉格非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格非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劉格非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并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格非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