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人:雷晨楠 伍舒婷(寧化縣檢察院)
說到家庭暴力,您是不是和寧檢君一樣,也想起了他呢?
在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馮遠征可謂是把變態醫生安嘉和演繹到了極致,帶給寧檢君深深的童年陰影……
家庭暴力不只存在于影視作品中,它離我們很近很近。今年以來寧化縣檢察院就辦理了兩起家庭暴力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身邊的家暴案件
丈夫用開水澆妻子:
今年2月4日,寧化縣安遠鎮謝某王某:夫妻倆因家庭矛盾,發生口角。丈夫謝某隨手將電熱水壺里的開水淋到坐在沙發上的妻子王某的頭上,致使王某頭部、手部等處不同程度燙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二級。
經法院審理,謝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3個月。
兒子當街暴打親爹:
今年4月28日,寧化縣一名年輕男子操棍棒猛打老人。老人倒地,男子仍不停施暴,致老人滿頭是血。直至一女子上前拉開男子,施暴男子才悻悻離去。隨后該男子被寧化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寧化縣檢察院批準逮捕、提起公訴,該男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家事”立法維護權益
長期以來,家庭暴力往往被視為家庭內部的問題,被道德化看待。“法不入家門”,只要沒犯罪,法律幾乎是不介入的。受 “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封建思想的影響,父母打子女的情況較常見。大家會說這是家務事,忽視了對受害一方權益的保護。難道受害人就應該對家庭暴力保持沉默嗎?
答案當然是:不!
今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下簡稱《反家暴法》)正式實施,我國首次以 “家事”立國法,明確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規定了政府、社會組織、自治組織和學校、醫療機構等各方職責,并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切實保障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的權益。
以案說法
案例①保姆推搡打罵孩子屬家暴
小莊夫婦雇傭劉某負責24小時照顧孩子。白天只有劉某在家時,孩子磕磕碰碰成了家常便飯。小莊心生疑慮,偷偷在客廳安裝攝像頭,發現了劉某對孩子推搡打罵的事實。
檢察官說法
《反家暴法》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一規定擴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體適用范圍,有著同居關系、撫養照料關系、家庭雇傭關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都可以依法規制。
案例② 學生被家長打 老師可報警
在某小學讀五年級的李磊身上不時出現青一塊紫一塊。班主任老師向李磊的家長了解情況時,他的父親告訴老師,孩子的傷就是他打的。
檢察官說法
根據《反家暴法》規定,如果學校老師、醫院醫生、居委會、村委會以及社會救助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孩子、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患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時候,必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沒有及時報案,導致這些人受到更嚴重的傷害,這些應當負報案責任的人要受到本單位或者上級部門的處分。
案例③遭同居男友毆打可申請對方搬離檢察官說法
王勇的行為屬于家庭暴力,秋麗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由法院責令王勇離開秋麗的出租屋,并保護秋麗的家人不受到人身傷害。如王勇拒不搬離,將可能被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若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④ 監護人失職將被撤銷資格
小智在父母離異后,和父親及繼母一起生活。繼母嫌棄小智淘氣,經常毆打他。
檢察官說法
根據《反家暴法》,小智的生母了解情況后,可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其父親和繼母的監護人資格,指定自己為他的監護人,且可以要求小智的父親和繼母承擔小智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