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樂城區一古玩店
9月27日16時20分
將樂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城區一古玩店一女子因與店主有債務糾紛,手持小液化氣瓶要見店主謝某水(男,將樂人),如不能如愿便要引燃液化氣瓶。
事態緊急,接到報警后,將樂縣公安局立即啟動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組織相關警種前往處置。
經過公安干警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耐心勸導,終于平復了該女子情緒,工作人員才將其手持的液化氣瓶取走,事態得到平息,事件得到妥善處置,所幸現場無人員傷亡,在場的警務人員和群眾都松了一口氣。
為了保護在場群眾的安全,現場拉起了警備線
消防官兵、特警一步到位,防止特殊情況發生!
緊急疏散群眾,隔離出安全帶
公安干警上前對鬧事女子耐心勸導
經將樂縣公安局初步調查,這名鬧事女子李某(女,38歲,平潭縣人)因與古玩店老板謝某水有債務糾紛前來追討欠款。但因為采取手段不當,所以才生出這些事端。目前,對該女子的行為公安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討債鬧事,情節較輕者,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公共秩序之行為,公安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欠債不還者可恨!討債雖不易,但也需遵法守法,萬萬不能采用極端的方式,擾亂公共秩序、威脅他人安全。否則討債不成,自己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