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都是人們購買黃金的高峰期。過去帶著現金去購買黃金的現象,在進入電商時代后,慢慢被簡單、方便、快捷的支付寶交易模式所取代。然而寧化一張姓女子利用商家的大意,動起了支付寶轉賬詐騙的歪腦筋。
2月11日10時許,寧化縣某首飾加工店走進了一名年輕女子。這名女子精挑細選后,挑選了總價值24730元從黃金戒指、手鏈和項鏈。在結賬時,該女子在支付了30元零錢后,聲稱所帶現金不足,希望通過支付寶轉賬的形式將剩余24700元付清。在征得店主吳某同意后,女子索要了吳某的建設銀行卡號,并當面用手機支付寶完成了付款。幾分鐘后,吳某并沒有收到自己銀行的到賬短信提醒。為了證明錢已支付,該女子又當著吳某的面,通過支付寶客服“95188”查詢了帳戶收支明細,顯示“2月11日10時39分支出24700元【收款人:吳**】尚未劃入收款人帳戶,將于2月11日23時59分之前劃入收款人帳戶,請注意查收,唯一熱線95188”,并將該明細發送到店主手機上。看到明細后,吳某放松了警惕,見女子坐在店中等待銀行短信,就未將女子手中的黃金收回,開始招呼別的客人。11時許,該女子聲稱要上廁所,便不知所蹤,吳某見其遲遲沒有回來,才發覺被騙并報了警。
接警后,出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詢問排查,民警發現該女子體貌特征和作案手法與近期連續發生的4起支付寶轉賬詐騙案相同,基本認定是同一人所為。
立案后,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該系列詐騙案件,迅速調集力量偵破。通過調取監控視頻,上網比對等偵查手段,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了張某琴,并于2月21日晚,在南大街將其抓獲。到案后,張某琴對自己利用支付寶收支明細生成器連續詐騙5家金店,涉案價值超過10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悉,犯罪嫌疑人張某琴今年30歲,離異,系寧化石壁鎮人,無業無固定收入,目前,張某琴已被刑事拘留。
辦案民警提醒,廣大群眾在享受支付寶支付快捷方便的同時,也要防范支付寶詐騙犯罪。首先不要使用對方的設備或打開對方提供的鏈接,謹防假冒軟件或網址,要按正規的支付流程;其次不要輕信對方提供的轉賬信息,要以自己賬戶的收支明細為準;最后財物和貨款的交付要一致,尤其是店家要確認收款以后再支付財物。(羅 鳴 范衍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