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套路太深
赤裸裸“搶錢”
林某在一周內分三次每次5萬元一共轉賬給小伙子15萬元,說明其中5萬元是利息。在小伙子收到15萬元后,直接取5萬元現金出來給林某算作利息,其余10萬元去平賬(借貸公司套路深,利息是取現,銀行流水是15萬,這樣就從證據上將借款固定為15萬)。
沒過多久,林某說,我再借你點,你可以把前面的這15萬元還掉一些,否則利息滾起來很厲害的(林某算的本金依舊是15萬,盡管小伙子一開始拿到手的只有10萬)。
然后,小伙子再向林某借7萬元,利息2萬,實際到手5萬元,去還之前的15萬元中的部分。
如果說這些還是套路的話,那么接下來還有赤裸裸的“搶錢”。
林某有一次借給小伙子10萬元,然后讓他把2萬元利息打給林某的朋友錢某。還有幾次小伙子要還本金的時候,林某說,我正好欠章某10萬元,你直接還給章某。
這些錢某、章某,小伙子都不認識也未曾謀面,對他來說都是一個個銀行賬號。過程中,還有讓小伙子簽下所謂的還款承諾書、賬目結算承諾書,將欠款重復計算。
兩個月滾成100萬元
警方還立不了案
今年7月,林某翻臉,那些錢你又不是打給我的,怎么能算你還款和付息呢?你的欠款已經到100萬元了。但小伙子自己算算,只欠了林某30多萬元。原來林某也是有“風控”的,100萬元之后,林某再也不借給小伙子錢了,而且利息的催討變成每天8000元。
那天下班,小伙子被林某和另一個陌生人帶走喝咖啡。半夜回來后,他哭著對媽媽說:“我闖禍了!”
次日,林某上門。王阿姨說,林某說如果100萬元不還,他們會陸續上“措施”的,比如門上潑紅油漆,打破落地窗……
王阿姨哭了,去派出所報了案。
民警說:“對方手持借條還有銀行流水,看起來就是民間借貸,現階段很難立案。一旦他們對你們有所不利,你立刻報案,就可以把之前你們的糾紛納入到案件中來。至于到底借了多少,是不是非法,司法會做出認定。”
派出所出來之后,王阿姨稍微安心了一點,她想也許晚上能多睡幾個鐘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