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未來我國每年需要兩萬億元綠色投資,這將占到GDP的3%,覆蓋節能、環保和清潔能源等各領域。但財政預算每年只能拿出3000億元左右的資金,約占總投入的10%~15%,其余85%~90%需要民間出資。”在日前由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主辦的2015中國環保產業高峰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在分析了目前我國環境污染的嚴重程度和經濟成本后表示,我國亟須建立一個“綠色金融體系”體系來激勵和引導大量社會資金進入綠色行業。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
近年來污染問題不容忽視,關于我國污染的嚴重程度和經濟成本,馬駿列舉了一些數據:北大陳玉宇、清華李宏彬等的研究顯示,淮河以北居民因燃煤導致的空氣污染而使人均預期壽命縮短5.5年;我國有82%的人飲用淺井和江河水;全國耕種土地面積的19%以上污染超標;2004年,《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估計環境污染退化成本占當年全國GDP的3.05%;亞洲開發銀行和清華大學在2013年的研究報告中指出,中國的空氣污染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則高達3.8%的GDP。
馬駿認為,造成環境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經濟結構的問題,第二是末端治理的問題。治理污染不能僅靠末端治理,還要靠經濟結構的轉型。
首先是我國污染型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中國的重工業占比為主要經濟體中最高,而重工業單位產出導致的空氣污染為服務業的九倍。馬駿認為,污染型的產業結構源于污染型的投資結構,其背后深層次原因是缺乏鼓勵綠色投資的激勵機制。目前的市場信號不鼓勵綠色投資,而過度鼓勵投資于污染性項目。理論上來說,是外部性沒有被內生化。我們估計,中國未來需要每年2萬億元以上(3%的GDP)的綠色投資。但是,目前政府年度預算只能拿出3千億元左右投入到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綠色領域。在全部綠色投資中,預計政府出資只能占10-15%,其余的85-90%需要民間出資。我們需要建立一個“綠色金融體系”來激勵和引導大量社會資金進入綠色行業。
從相關的國際經驗來看,綠色金融發端于西方發達國家。過去幾十年中金融類政策、體制建設和產品創新方面積累的推動綠色投資的許多經驗,均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借鑒。包括赤道原則、綠色信貸和證券化、綠色實業基金、綠色證券基金、綠色債券、綠色銀行、綠色保險、碳金融體系的設立、金融機構的環境法律責任、要求機構投資者在其決策過程中考慮環境因素、在信用評級中引入環境因素、要求上市公司符合綠色社會責任規范、構建綠色機構投資者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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