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7月2日訊胡某酒后闖入民宅,遇年輕女性在家欲實施強奸,未遂后實施搶劫。昨日,記者從莆田城廂區(qū)檢察院獲悉,6月26日,法院對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胡某涉嫌強奸、搶劫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
胡某今年22歲,湖北恩施人,在莆田務工。今年2月27日清晨6時許,胡某喝完酒后準備回家,走錯路到了莆田城區(qū)筱塘市場附近一處民宅,隨手敲開三樓的門后發(fā)現(xiàn),出來開門的劉某是個妙齡女子。于是胡某起了色心,謊稱自己是樓上的住戶,有物品掉落下來,想到陽臺看一下。劉某轉(zhuǎn)身進屋查看時,胡某拿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脅迫對方與自己發(fā)生性關系。劉某大聲呼救并拼命反抗,胡某見不好得手,看到桌子上有手機和錢包,于是搶為己有。隨后,胡某被趕來的房東夫婦制服。(海都記者陳盛鐘 通訊員黃超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