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發文,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其中,我市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費標準由1792元提高至1891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由2213元提高到2335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
據悉,今年以來,全市已累計發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金1090萬元。下一步,我市將進一步加強特殊困難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質量發展,持續加強兒童福利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升特殊困難兒童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林俊海游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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