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25日訊今天是國際反家暴日,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反家暴聯動機制試點法院,莆田市中級法院近年來在探索司法干預家庭暴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昨日,莆田中院首次召開“反家暴”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了4起涉家暴典型案例。
戀人間的暴力也屬家庭暴力
據介紹,戀人間的暴力也屬于家庭暴力,近年來在分手戀人和離異配偶間的家庭暴力發生率很高,后果也更嚴重。2013年9月26日,在筱塘市場的一間租房里,因感情糾紛分手的一對戀人,男子持刀將前女友當場砍死,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
家暴易被未成年人模仿
家暴具有習得性,易被未成年人模仿,當未成年人目睹父親毆打母親的行為時會在心理上產生較大的陰影,給今后的人生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根據《婚姻法》等相關規定,存在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宜直接撫養子女。1997年11月,原告顏某(女方)與被告蔡某經登記結婚,生育兩子女,兩子女一直隨女方生活。
婚后,被告多次毆打妻子及妻子的父母,經法醫傷情鑒定,原告及其父母受傷害程度均為輕微傷。2013年原告以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撫養兩個子女。法院判令兩子女均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
精神家暴案例被最高法推廣
據了解,莆田中院的一個家暴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典型:原告鄭某麗與被告倪某斌于2009年2月11日登記結婚,2010年5月,原、被告生育男孩倪某某。在共同生活期間,雙方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丈夫經常擊打一個用白布包裹的籃球,白布上面寫著“我要打死、打死鄭某麗、打鄭某麗”的字句。2011年2月23日,原、被告因家庭瑣事再次發生爭執,丈夫毆打妻子,致原告輕微傷。
法院認為,原告鄭某麗與被告倪某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被告將一個裹著白布的籃球掛在家中的陽臺上,且在白布上寫著對原告具有攻擊性和威脅性的字句,還經常拳擊籃球,從視覺上折磨原告,該行為構成精神暴力;在夫妻發生矛盾時,被告倪某斌又對原告實施身體暴力最終導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最高人民法院將該案向社會發布時稱,精神暴力首次納入家庭暴力范疇。(海都記者 陳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