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平潭區衛計局獲悉,我區2017年度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有了部分調整和增加。同時,我區2017年度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也已出爐,從1日起開始執行。
計生惠民政策新調整
記者從區衛計局了解到,對于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前),農村一女領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和二女絕育困難家庭,我區均給予他們一定程度建房、購房補貼和成才獎勵。2017年1月1日以后建房或購房的,補助由原先的5000元/戶提高到10000元/戶。對于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考入城關公立學校高中的給予獎勵500元,考入專科的給予獎勵1000元,在此基礎上,考入本科的獎勵金額從原本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此外,我區還新增了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節日慰問和臨終關懷制度。在重陽節,農村獨生子女、二女絕育家庭的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的老人將得到每人500元的節日慰問金。農村獨生子女、二女絕育家庭人員死亡的,對其家屬進行精神慰藉,給予每戶1000元的慰問金。
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出爐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生育二孩符合現行規定。記者從區衛計局了解到,2017年度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已經出爐,并從昨日起開始執行。根據最新標準,凡屬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要按《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簡稱《條例》)標準征收,即農村的不低于16331元,城鎮的不低于39956元。但生育時已達到法定婚齡,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個月內補辦結婚登記的,可免予征收。
據介紹,多生育的情形指自2017年1月1日起生育多于二胎的情形。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條例》標準征收,即農村的不低于54436元,城鎮的不低于133184元。多生育兩個子女的,按《條例》標準征收,即農村的不低于108872元,城鎮的不低于266368元。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生育形式的也需按《條例》執行。同時,申請法院執行的一律按高限金額征收,任何鄉鎮不得以任何借口隨意降低標準。(記者 翁愷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