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復平潭國際旅游島建設方案,明確了旅游產業作為我區深入推進綜合實驗區建設、建設兩岸共同家園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徑的定位。此次《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關于加快推進旅游文化康體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出臺,緊緊抓住當前我區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和國際旅游島的重要契機,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發展模式,將進一步提升國際旅游島內涵,推動“旅游+”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環島路龍鳳頭段
被風化承蜂窩狀的石頭
然而,從我區旅游文化及康體產業建設的現狀來看,依舊面臨諸多問題,存在部分短板。對此,旅游文化及康體產業策劃小組“對癥下藥”,在《意見》實施的保障措施上,提出了多項寶貴意見和建議。
一針見血
全面診脈 產業劣勢
從旅游管理體制機制方面來看。策劃小組在對我區的旅游產業進行產業調研后發現,在發展旅游產業的過程中,我們還面臨著許多問題。目前,我區的旅游產業發展在機構管理上還不夠完善,不利于全域旅游開發建設。
在管理體制上,綜合協調機制不健全,缺乏統籌,難以整合全區資源要素,形成發展合力。
從旅游資源開發層次看。我區旅游資源開發有限,大部分具有海濱風貌的民居村落閑置損毀,富有傳統人文風貌的古街冷寂蕭條,藤牌操、詞明戲等流傳有限,個別風土習俗如燈排蛇、排只吹打近乎失傳。
從旅游創意產業活力來看。平潭創意產業基礎薄弱、旅游產品單一,在目前已開發的幾個旅游產業項目中,對周邊產業如主題餐飲、音像制品、工藝品制造等的策劃營銷不夠到位。缺乏旅游休閑產品或者康體養生產品延伸,娛樂體驗較缺乏,產品匱乏、產品供給不足等問題。
從體育旅游市場開發看。我區缺乏專門針對體育旅游的專項發展中長期規劃。如我區開展過5屆風箏沖浪國際巡回賽(KTA),以及風箏沖浪世界杯、風箏沖浪全國錦標賽、風箏沖浪世界吉尼斯挑戰等一系列賽事,但對該賽事的開發仍然限于競技體育賽事舉辦,沒有與旅游產業相融合。
從醫療旅游產業來看。目前我區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比例失衡,未能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影響整體服務能力的提升。同時,衛生部門人力資源嚴重不足,衛生人才特別是高端人才短缺,重點學科建設落后。
對癥下藥
多舉措保障行業建設
改革機制 協調推進計劃實施
對于實驗區旅游產業存在的短板 ,《意見》提出,要從人才、機制、項目等多個方面,促進我區旅游文化及康體產業的提升發展。
其中,機制體制的改革最為關鍵。《意見》明確,成立區旅游文化康體產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旅游發展局,研究旅游文化及康體產業發展重要政策措施,重點推進規劃、政策、項目、產業配套等計劃實施,加強行業指導和市場監管,建立完善旅游發展考核評價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同時,進一步發揮旅游行業協會作用,加快推進旅游領域政企分開、政事分開,鼓勵中介組織發展,加強旅游從業人員培訓,提升旅游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在項目招商工作機制上,要充分發揮區旅游文化康體產業發展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協調作用,統籌協調,共同推進項目精準策劃、政策精準制定、招商精細服務等工作。對經研究確定為重點旅游文化康體產業招商項目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牽頭成立項目工作小組,提前介入項目的前期工作,加強產業政策對招商引資的有效引導和支持,并通過“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等方式,加快推進項目的落地工作。
改善設施 提升城市服務能力
圍繞“食、住、行、游、娛、購”等旅游產業六大核心要素,應加快旅游集散中心、碼頭、停車場、景區廁所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加快旅游星級飯店建設,積極引導旅館、餐館步入標準化、規范化的管理軌道;引入大型商超和大型綜合體娛樂項目,加強景區接駁線路,加強景區道路、供水供電、應急救援、游客信息服務以及垃圾污水處理等設施建設;加快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技術,加快景區智能服務、智慧營銷和智慧管理系統建設,建立“智慧旅游”公共服務網絡,實現旅游與交通、商務、氣象的數據信息共享;加快旅游集散地、景區、車站、旅游村落等重點旅游場所無線上網設施建設,提升旅游城市公共信息服務能力。
合理用地 節約集約 保障重點
堅持節約集約、保障重點的原則,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海洋功能區規劃修編和調整修改時,充分考慮產業項目的設施空間布局和建設用地需求,對列入產業發展規劃的重大項目的用地給予支持;支持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發展產業,鼓勵企業利用荒坡、荒灘、邊遠海島和石漠化土地開發產業項目;支持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產業建設用地。規范用海及海岸線占用,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參與共同開發產業項目。利用現有旅游、文化、體育設施用地、房產增設住宿、餐飲、娛樂等商業服務設施的,經批準可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培養人才 提升產業競爭力
同時,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旅游文化康體產業人才引進、培育和獎勵制度,與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等省內外高校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和重點產業人才供需協調機制;以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區職業中專學校為拓展,加大力度發展旅游職業教育;引導旅游企業、文化企業、體育企業和醫療衛生企業與省內外院校、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深度合作,鼓勵企業引進國內外旅游文化康體產業方面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創意人才和營銷人才;進一步完善旅游職業資格和職稱制度,支持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鼓勵行業組織舉辦各類職業技能比賽等活動,加強從業人員培訓。
在擴大宣傳營銷上,圍繞重點旅游目的地、精品體育旅游、文化旅游、康養旅游線路做好形象策劃和包裝推介,開展特色鮮明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類品牌賽事和節慶活動等各種宣傳媒介,不斷創新宣傳形式,努力提升旅游文化與康體產業的吸引力、影響力和競爭力。
鏈接
政策扶持
助推產業開放發展
支持產業做出品牌
凡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區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鼓勵企業做精做強
對年度接待省(境)外游客人數排名前5位的區內旅行社,根據排名次序給予10—30萬元不等的獎勵;首次進入全國“百強”的旅行社獎勵100萬元;對旅游商品企業參展參賽,新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旅游商品企業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品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推動文化品牌創建
文化企業及其產品和服務參加國際文化品牌評選活動獲得國際級獎項或稱號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參加國家級文化品牌評選活動,被中宣部、文化部等國家部委(不含所屬事業單位或其他行業組織和機構)首次授予國家級榮譽稱號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同一企業獲得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的國家級榮譽稱號的,自獲得第二項榮譽稱號起,每增加一項榮譽稱號,增加5萬元獎勵。(記者 楊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