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雞中的蟑螂赫然在目
一盤口水雞正吃得盡興,居然冒出“小強”的身影,這讓用餐者倒盡了胃口。3日中午,消費者魏某當即撥打了12315,并撥打本報新聞熱線0591-24110110。原想全桌免單兩百余元,結果遭到商家拒絕,最終魏某尋求法律的幫助,獲賠一千元。
一頓午飯吃到蟑螂
“吃飯吃到蟑螂,商家態(tài)度很差,談不攏!”3日,本報接到一通情緒激動的投訴。五分鐘后,記者抵達海壇金座附近某餐廳,6名正在用餐的消費者圍坐在一張圓桌上,餐桌上擺放著一盤烤魚、泡椒田雞、空心菜,還有一份僅剩兩塊肉的口水雞,而在口水雞旁的白色小碗中,一只約3厘米長的蟑螂赫然在目。
據(jù)魏某稱,當天12時10分左右,他們一行6個人到這家餐廳用餐,13時20分許,其中一名消費者從口水雞這道菜中夾一塊雞肉吃起來,結果就看到了這只蟑螂。
“之前一道泡椒田雞沒煮熟就端上來,我們吃到了血絲。誰知道這道口水雞居然吃到了蟑螂!”消費者林某說。隨后,林某的伙伴指著面前的小碟,記者看到上面的一塊田雞的確還懸掛著生血絲。
協(xié)商遇冷 法律保障
魏某發(fā)現(xiàn)蟑螂后,即刻通知店家。隨后,一名服務員進來看了一眼,準備端走口水雞和暫放蟑螂的小碗,但被制止;沒過幾分鐘,一名中年男子過來了,當陳某要求全桌免單時,該中年男子說了句“你們要免單啊?那別吃,都走吧”。
“難得朋友聚餐,好好的心情就這么被破壞了,我們就想一桌菜金全免,和平解決問題。”魏某說,可是店家連道歉都沒有,態(tài)度就像我們來吃霸王餐似的。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魏某撥通了12315和24110110的電話,并掏出手機當場查詢相關法律條款,用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消費權利。魏某最終提出新的賠償方案——照常付費但商家要賠償1000元。
隨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澳前分局工作人員林先生到達現(xiàn)場,看到飯菜中的蟑螂,并了解了事件的經(jīng)過之后,對當事雙方進行調(diào)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顧客照常付費,商家賠償1000元。
“如果雙方協(xié)商不下,可依法走程序,顧客遇到此類事情,應留據(jù)舉證,并撥打電話12331投訴。”林先生說。
責任編輯: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