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置房辦產權‘破局’”追蹤
N本報記者 曾小琴 謝向明 文/圖
海星小區因為地處新行政中心旁邊,引來不少購房者
本報訊 泉州將依據相關政策受理安置房辦房產證、土地證等要求。屆時,持有“雙證”的安置房業主,只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上市交易。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泉州中心市區安置房面積至少有數百萬平方米。業內人士由此預計,安置房辦證難題的“破局”,不僅能有效避免無證安置房私下交易帶來的多種糾紛,還可增加泉州中心市區的商住房供應量。
上周四,泉州市政府出臺政策解決安置房產權登記問題的消息,經本報報道后(詳見本報3月25日A8版《今日要聞》),引來不少讀者關注,紛紛撥打海都熱線通968111咨詢。帶著讀者的疑問,記者昨日走訪了泉州市“和昌花苑”和“海星小區”安置區,以這兩個樣本,咨詢泉州市住建局,并就讀者的疑問一一作解答。
樣本1:和昌花苑
既有商品房又有安置房的小區,安置房產權怎么辦?
泉州市區和昌花苑,前身是東涂田安村,位于田安路東側。這個封閉式小區,既有商品房,又兼住安置戶。2002年,因舊城改造需要,所屬東涂田安村的魏女士房子被拆,就地安置于此,共有3套房子,交房近6年,可房產證遲遲沒有音信。住在同個小區的黃女士,也有這樣的困惑,她告訴記者,聽人講,房產證辦不下來,是因為小區的建設單位曾有一筆相關稅費未及時上繳。
目前,和昌花苑約有七八十戶安置戶。黃女士說,因為無證,有些住戶想要交易安置房,只能私下進行:約定先暫押數萬元,待證件到手,再將差額補上。
部門答惑:
只要小區手續齊全
安置房可同樣辦理
和昌花苑部分安置房該如何辦理產權?泉州市住建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事實上,該小區的房產總證早已辦理完畢,小區住戶可以申請辦理分證。有些安置戶,證件之所以辦理不下來,多是因為業主此前持的是該地塊的早期舊地契,或查不到檔案所致。據了解,泉州不少地塊都曾存在這類問題,泉州市政府后來統一就此開會稱,將針對具體情況靈活處理,只要所在小區證件齊全,權屬明確,都可辦理安置房產權證。業主如有什么疑問,可再到泉州市房地產交易與房屋權屬登記發證處咨詢。
樣本2:海星小區
安置小區項目尚未全部完成,可以辦產權嗎?
泉州市民陳先生搬進海星小區,已有近半年光景。因地段處于東海行政中心旁,常引來購房者的關注。可因為沒有產權證,買房者有意,陳先生卻無心作這賣房者。尤其是聽到一則小道消息說,海星小區因為“還未驗收就已辦理入住”,所以今后辦產權,有點難,更讓陳先生寢食難安。上周,從報紙上看到泉州市政府出臺政策為安置房辦產權,陳先生充滿了期待。“不知道這證,什么時候能辦下來?”
據海星小區項目指揮部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海星小區是集中型安置戶小區,沿海大通道附近、原住此地的本村落人員等都安置于此。該地塊目前已分兩期建成21棟,其中,1~13棟樓層,已通過建設部門驗收,并交房入住。14~21棟樓層,則還未辦理驗收手續,也未安排入住。
部門答惑:
小區首期通過驗收
可先辦理產權
泉州市住建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事實上,相關手續并不是一定要等到小區所有項目都建好才能辦,如果首期已通過各方面驗收,即可先辦理。比如海星小區的住戶,如果已通過規劃部門的竣工驗收,并持有竣工驗收手續,消防驗收、安置房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部門即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齊全后,可為安置房辦理產權總證,業主個人也能辦理分證。
其他問題:
拆遷補償需及時梳理
分類登記后再辦產權
李先生:拆遷之前,我已持有土地證件和房產證,交房后,該如何辦理產權?
解答:登記受理前提是,這些安置房需屬中心市區政府實施片區改造的項目。拆遷人要抓緊對拆遷補償情況進行梳理,并按以下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報送泉州市房屋登記部門。即:①持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②持有鄉鎮一級政府批準的用地審批表;③持有解放初期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權狀(存根聯證號須填寫);④無土地使用等手續。在安置房總登記后,登記部門會組織人員,根據拆遷人上報的補償安置情況表、補償安置方案、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和各拆遷戶拆遷檔案,受理安置房登記申請。
陳先生:我原住的是城中村,房子都沒有辦理產權證。現在辦理產權證,需要支付什么款項嗎?
解答:對于無土地使用權手續的,根據相關規定,按“一戶一宅”原則辦理。“一戶一宅”須由屬地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負責核實,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給予認定。符合土地使用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米標準的,免交土地規費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超標的,按超過面積分別繳納土地規費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比如說,這戶有4口人,住宅有500平方米,則應補交100平方米的土地規費和城市基礎配套費。至于相關的土地收費問題,國土部門正在進一步研究更便于操作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