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報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15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的意見》,我省明確為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5%約束性指標,2015年度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必須下降3%。
省政府明確,我省將扎實推進廈門、南平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積極探索具有本地區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工業、建筑、交通體系。積極推進長泰經濟開發區等國家低碳工業園區、三明生態新城低碳城(鎮)試點建設。推動一批低碳社區建設,在社區規劃設計、建筑施工及材料選擇、供冷供電供熱水系統、照明、交通等方面,實現綠色低碳化。推進低碳產品試點,積極開展低碳產品認證、標識等試點,引導低碳消費。
此外,我省還要加快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等公共機構設施低碳化改造,推進低碳理念進機關、校園、場館。(駐福州記者 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