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當天,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和福建綠家園收到了南平中級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謝某等3人因非法占用林地破壞生態植被的行為被起訴,該案成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獲立案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昨日記者獲悉,這起案件將于本月開庭審理。
南平市森林覆蓋率達74.7%,分布著地球同緯度地區規模最大、物種最豐富的中亞熱帶原生性生態系統。
為守護這片碧水青山,近年來,南平法院實施預防性、修復性、創新性“三位一體”生態司法,從對毀林排污的懲治拓展到對青山綠水的修復,提升生態司法的職能作用和發展空間。
從懲治犯罪到修復生態
長期以來,部分村民靠山吃山的觀念根深蒂固,盜伐濫伐、破壞林地等行為屢屢發生。在懲治犯罪和修復生態的審判實踐中,南平法院摸索出一條一箭雙雕的路子。
光澤人單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同意,擅自將山場推平用于堆放、加工雞糞,造成38.7畝的生態公益林被毀壞。2014年11月10日,這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在光澤法院開庭審理。這是南平的林業部門首次以原告身份提起環境公益訴訟,也是閩北第一起“官告民”的環境公益訴訟案。
一審判決后,單某與林業局達成了調解協議——單某在兩年內對受損害林地植被進行恢復并負責管護,由林業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去年一年,南平法院共依法懲處破壞生態資源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08件385人,責令刑事被告人補種、管護林木2600畝,在重點山場建立了10片生態管護補種基地。
從事后打擊到事前預防
1月16日,福建省首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示范區在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掛牌。示范區依托生態保護聯動機制,實現行政與司法無縫銜接,有效預防和懲治破壞生態資源犯罪。
早上一上班,護林員徐鶴云的手機就收到了武夷山法院官方微信發來的一條案例信息。
武夷山興田鎮村民賀某為了在自家山場種茶,在未辦采伐手續情況下,就雇傭工人砍伐林木25立方米,面積達28畝。武夷山法院一審以濫伐林木罪判處賀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這個案例很有教育意義,我馬上從微信群轉發給其他村民。”徐鶴云說。他的另一個身份是武夷山法院聘請的“生態司法保護宣傳員”。和他一起受聘的還有其他64名保護區綜治協管員和護林員。
2014年以來,保護區未發生一起涉生態案件,生態糾紛同比減少了21%。
近年來,南平市兩級法院依托互聯網站、微博微信、短信平臺,搭建生態司法宣傳“微平臺”,讓林區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入腦入心。
從局部保護到全面覆蓋
2013年5月,南平市11個林業審判庭全部更名為生態資源審判庭,審判職能從單一的林業資源拓展到空氣、水流、土地、礦產資源等生態領域。
不久前,延平區薛某等3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雇傭他人在延平區王臺鎮擅自開采稀土礦,造成當地飲用水源污染,引發村民集體上訪。案發后,被告人薛某、龍某先后投案自首。延平法院一審以非法采礦罪判處薛某等3人有期徒刑3至4年等刑罰,并賠償飲用水修復費用30萬元。
良好的生態環境,離不開司法品牌的保駕護航。去年,南平中院開展“一院一品”生態司法品牌亮點建設,聘請66名專業人士組成生態審判專家智庫,生態修復專項資金、生態資源保護“禁止令”等一批創新司法做法在閩北遍地開花。(福建日報記者 吳柳滔 通訊員 蘭禮源 陳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