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3家人一起開車從廣東回江蘇過年,為趕路竟然對車牌動了手腳,結果3輛車的駕駛員都被行政拘留3天。
當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二中隊民警在京臺線閩浙收費站崗亭執勤時,通過交通治安卡口系統注意到了3輛從福建往浙江方向行駛的轎車,車牌反光異常。隨后,民警立即前往京臺線閩浙站收費票道攔截檢查。3輛車被攔下后,駕駛員承認為了趕路,他們在車牌上動了手腳。
原來,這3輛車上坐了3家人,他們結伴自駕從深圳回江蘇老家過年。行至三明境內一個服務區休息時,他們動起了歪腦筋,用幾張粘貼紙將3輛車的車牌上的字母“H”和“U”改成了“B”,然后一路超速行駛。
民警對這3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給予每人罰款2000元、扣12分、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