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安檢設備、沒有音響設備、沒有證據展示設備、沒有監控設備,有的只是兩三張桌子臨時拼湊成的審判席和公訴席,以及移動式的國徽。9月8日,壽寧縣檢察院與縣法院聯合到壽寧縣鳳陽鎮東嶺后村,以這樣特別的形式對一起失火案進行開庭。
據悉,該案的被告人叫徐某,今年已經80歲了,老人去年上山放羊時,因抽煙過失引起“鑼鼓山”森林火災,燒毀有林地面積311畝,其行為構成失火罪。案發后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案件辦理期間,徐某因患多發性腔隙性腦梗塞、腦萎縮曾到閩東醫院住院治療,出院后留下了部分后遺癥??紤]到徐某年紀大、身體差,且系過失犯罪,又有自首情節,壽寧縣檢察院經與法院協商,決定將法庭“搬”到徐某所在的東嶺后村,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
為了這次開庭,檢察人員事先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先后多次與鳳陽鎮林業站、東嶺后村民委員會、徐某家屬了解有關情況,并告知其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檢察人員結合該案的犯罪起因和危害后果,對旁聽的群眾進行了生態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樹立生態保護意識,切實防止因農耕、掃墓、抽煙等用火行為引起森林火災。(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