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男子王某利用多張信用卡進行多次惡意透支,王某的行為,最終使自己身陷囹圄。日前,福安市法院審結這起惡意透支銀行卡案件,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據法院介紹,2009年6月起,被告人王某先后介紹雷某、李某等人向福安某銀行申辦信用卡,并約定由被告人王某使用,后被告人王某在明知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且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未還款。初嘗甜頭的王某在同年9月介紹陳某向福安某銀行申辦兩張信用卡。之后,被告人王某未經陳某同意,私自將該兩張信用卡領走使用,并透支使用14268.4元。案發后,王某逃之夭夭,在警方大力追捕下,最終自動歸案。福安法院審理后,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