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辦印發《寧德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將整治P2P網絡借貸和股權眾籌業務、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等四大重點內容。其中提出,將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嚴禁開展“首付貸”業務
方案明確,P2P網絡借貸平臺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發放貸款,不得非法集資,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戶承諾保本保息、期限錯配、期限拆分、虛假宣傳、虛構標的,不得通過虛構、夸大融資項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誤導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實、貸后跟蹤、抵質押管理等業務外,不得從事線下營銷。
股權眾籌平臺不得發布虛假標的,不得自籌,不得“明股實債”或變相亂集資,不得進行虛假陳述和誤導性宣傳。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未經批準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戶資金。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的企業應遵守宏觀調控政策和房地產金融管理相關規定。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