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到省外出差,可按什么標準來報銷差旅住宿費?日前,市財政局印發《市直機關工作人員赴省外各地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明確廳級人員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在300元至650元之間,處級及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在240元至500元之間。
據悉,該明細標準將作為市直機關工作人員赴省外各地差旅住宿費的上限標準。
市直機關工作人員赴不同地方出差,住宿費標準不同。
其中,北京、大連、上海、寧波、安徽、江西、青島、深圳等8個地方,實行全市或全省統一標準。
北京的住宿費上限標準最高,廳級人員為65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500元。
其次是上海,廳級人員為60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500元。
此外,大連,廳級人員為49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350元;寧波,廳級人員為45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350元;安徽,廳級人員為46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350元;江西,廳級人員為47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350元;青島,廳級人員為49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380元;深圳,廳級人員為550元,處級及其他人員為450元。(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