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6年寧德市自主創業市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啟動,將根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項目和初創三年內創業項目在創新水平、發展潛力、管理能力、社會效益和帶動就業等方面條件,評選出一批優秀創業項目,給予3至10萬元的資助。
申報人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申報人須是2011-2016屆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以團隊形式創業的,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須同時符合這一條件;已在寧德行政區域內獨資或合資、合伙創辦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合作社等創業實體,并擔任該企業或創業實體法定代表人或從事個體經營;申報人或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此外,已獲得省、市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資(補)助的不再重復申報。
初創三年內資助項目申報條件具體為:申報人為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含技師學院)在校生或在勞動年齡段內的人員;以團隊形式創業的,團隊核心成員為大中專學生、復轉軍人、返鄉創業農民工及持《就業創業證》人員;在寧德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穩定經營3個月以上,工商注冊成立3年以內(即工商注冊時間為2013年5月1日以后),在校生創業項目可為個體工商戶,其他人員不包含個體工商戶。
此外,申報人或創業團隊核心成員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法定代表人(核心成員)不得在其他企業就業;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大中專院校在校生創業項目不受此限制)。申報具體材料可上市人社局網站下載。(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高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