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記者從市法律援助中心獲悉,為了切實保障市級法律援助辦案工作,結合市級實際情況,日前寧德市制定出臺了《寧德市市級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大幅提高市級法律援助辦案補貼,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該標準適用于寧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項;規定了法律援助人員是指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會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將根據平均辦案成本需要,按標準包干支付辦案補貼。其中,寧德市區內辦理市級法律援助案件的,民事、行政及仲裁等案件每件1000元;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每件600元、檢察起訴階段每件600元、法院審判階段每件1200元。寧德市區外辦理市級法律援助案件的,民事、行政及仲裁等案件每件1300元;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每件800元、檢察起訴階段每件800元、法院審判階段每件1500元。跨省辦理市級法律援助案件的,民事、行政及仲裁案件每件補貼3500元;刑事案件每件補貼4000元。(記者 鄭成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