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蕉城區紀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根據通報,2015年春節期間,寧德市供銷總公司經理黃貴芳、副經理章天招、副經理楊良林、會計林麗芳集體商議用公司經費購買購物卡9500元,作為福利發給公司員工,該項開支在公司入賬報銷。黃貴芳、章天招、楊良林、林麗芳及兼職出納詹峰分別領取了價值1500元的購物卡,總計7500元,剩余2000元購物卡由黃貴芳保管。2015年11月19日,蕉城區紀委給予黃貴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章天招、楊良林、林麗芳、詹峰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將違紀所得和剩余的購物卡退還寧德市供銷總公司。(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