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肖與小葉都是霞浦某小學六年級的學生,今年3月,兩人在校門口附近發生爭執糾紛后,導致小肖頭部受傷。事后,小肖的父母認為小葉墊付的8000元醫藥費遠不足賠償損失,將對方告上法庭,索賠84000余元。近日,記者從霞浦縣法院獲悉,經法院協調,雙方家長達成協議,受傷的小肖獲得32000元的賠償。
今年3月1日是霞浦縣某小學六年級報名時間,小肖與小葉都如期前往學校報名,在到學校門口路段,兩人因嬉鬧發生爭執從而導致小肖右鎖骨骨折、頭部外傷硬膜下血腫氣顱等傷害。
據了解,小肖住院期間,雖小葉家人已墊付了醫療費8000元,但小肖的家長認為,對方墊付的8000元遠不足賠償損失,故起訴至法院要求小葉及其監護人賠償其各項損失84000余元。
承辦法官考慮雙方都是未成年人,向雙方家長釋明法律及利害關系,并指出孩子正處在成長階段,父母應正確培養孩子,提高孩子為人處世及處理糾紛能力。
起初,雙方家長還在爭辯雙方孩子的過錯程度,但最終經法院協調,雙方達成協議,小葉及其監護人賠償小肖3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