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鬧分手,泉州安溪的男友竟然到女友的長汀老家放火泄憤,欲與其家人同歸于盡。日前,長汀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11月底,24歲的安溪小伙子小林,在廈門認識了長汀姑娘小項,兩人相識后同居了。
去年3月,小林懷疑小項與別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兩人因此爭吵多次。小項提出分手,離開了廈門。找不到人,小林便多次打電話給小項的養父上官某,要求和小項談談,稱要退還同居期間花費的錢物,但上官某并沒有理睬他。
去年10月20日,小林找到了小項長汀的老家,想找上官某商談。不想,小林仍未從分手陰影中走出來,又想到上官某對自己態度不好,竟想與其同歸于盡。
21日晚,林某帶著一把西瓜刀,來到上官某家門口,將停放在屋后的摩托車里的汽油倒出,澆在屋后堆放的柴火上點燃。他用腳踹前門和右側門,想入戶與上官某同歸于盡。上官某打開房門,二人扭打在一起。隨后,被砍傷的上官某逃離現場,小林在追趕過程中掉入河中。
22日凌晨1時,小林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鑒定,上官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被燒房屋損失價值1822元。(記者康澤輝通訊員陳立烽曾昭輝)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福建省第二屆“紅領巾講解員”風采大賽舉辦2025-05-16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